非公立医疗机构将建信用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6/8/30 阅读:1059

2016年08月30日   来源:深圳商报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29日宣布,将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信用评价与服务能力星级评审制度,以推动行业自律,规范行业信用行为。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介绍,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已取得商务部核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的国家资质,并将于近期开展相关工作。信用评价将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三等五级”,即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星级评审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审议,并向社会正式公布。医疗机构将被授予相应的有效期为3年的信用和星级等级证书、标牌。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处长张涛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发展迅速,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个别不规范的医疗现象。建立信用评价和服务能力评审制度,有利于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管理,引导规范行医,提高管理水平,也有利于加强对失信机构的惩戒力度,打击虚假广告和骗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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