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监管”创诚信市场
发布时间:2016/7/21 阅读:528

建立电子档案,及时录入市场内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情况;积极开展评选“诚信经营示范户”等活动。房山工商分局用“信用监管”创建诚信市场,将履行工商职能与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强了市场诚信自律和市场监管效能。
  北京晨报讯(记者 陈琳 通讯员 曹振)在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之前,房山工商分局对辖区市场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在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围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要求,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
  在考评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询问业户,并征求消费者意见,对市场的设施、服务管理、经营行为、制度、安全工作、卫生环保等6项规范和70余条量化计分进行考评;同时,坚持集中考评与随机考评相结合,不搞“一查定乾坤”,促使各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用在经常,防止以偏概全,缺腿漏项。
  据介绍,在创建中,绝大多数申报单位都成立了由市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诚信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并制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按照诚信市场创建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对检查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帮助申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在创建活动中,将网格化监管与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建立了经营户电子档案,市场内经营户的诚信经营情况、企业(个体户)年检情况、消防情况、有关部门奖惩情况等都会及时录入;同时,开展评选“诚信经营示范户”、“星级信用商户”等活动,营造了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经营氛围。
  同时将经营“诚信”与消保维权相结合,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点的方位、投诉电话,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和退换货制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制方面,成立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逐步实现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中心成立两年来,成功调解经济合同争议案件158件,解决合同争议金额1726.49万元。房山工商分局还在良乡盛通家居广场、良乡古塔家具市场等企业,设立了合同调解站,开展行政指导。
  在创建活动中,发挥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坚持严格审查入场商户的经营资格的同时,重点约定了包括食品安全承诺、商品质量承诺、先行赔付承诺、服务质量承诺等主要责任条款,从源头上杜绝无照经营的现象。
  据房山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创建诚信市场的过程中,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市场内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要及时建立商品进货台账,销售商品要出具销货凭证,提供质量承诺卡,落实“三包”制度。同时,工商部门还会加大对消费量较大、品牌知名度较低的食品商品的抽检力度和密度,强化市场自检数据、政府质量监测数据和快速检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实现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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