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福建省自贸区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6/5/9 阅读:609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方便了企业办事,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一项关键性举措。”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表示。
   但黄茂兴认为,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要持续提升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支撑、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为支撑的新型企业监管模式。
   首先,要确立底线风险监管理念。“宽进”不代表政府对市场主体不予监管,只是政府不再去决定本身应该由市场和企业来决定的事情,而是在维护市场秩序中制定规则、把控方向。因而,监管部门必须清楚监管风险是什么、底线在哪里,不过多干预市场行为,但要注意风险、守住底线、做好防控。
   其次,提高监管数据质量。“信用监管的基础在数据。”黄茂兴说,部门之间的信息不但要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而且应保证真实、准确,并通过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等,把握监管风险点。“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还可以考虑引入‘监管外包’,更多发挥企业力量,让被监管者互相监管,提升信息全面性和行业自律度。”
   最后,黄茂兴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加快市场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张网”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真正构建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动监管新格局。

--转自《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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